缓刑执行期间是否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利
青田律师
2025-04-18
1.缓刑执行期间,若无特殊情况,犯罪分子通常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利。这既符合亲属间正常交往的公序良俗和人伦常理,且法律在缓刑考验期规定中也未对其探望权作出限制。
2.但当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像有暴力倾向、传染性疾病等,法院会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
3.为保障子女权益和正常行使探望权,若缓刑人员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相关人员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。而当中止事由消失后,缓刑人员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。法院应严格审查,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缓刑执行期间,通常赋予缓刑人员对子女的探望权利。在缓刑考验期,虽需遵守如遵守法律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等要求,但并未限制其探望子女的权利。
(2)从公序良俗和人伦常理角度看,探望子女是亲属间正常交往,一般应被允许。
(3)然而,若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例如有暴力倾向、传染性疾病等,法院可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当不利事由消除后,探望权会恢复。
提醒:
缓刑人员行使探望权时应确保自身行为符合相关规定,不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。不同情况可能影响探望权的行使,建议有疑问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缓刑人员一般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利,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遵守相关规定,如遵守法律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按要求报告活动情况等,就可正常行使该权利。
(二)若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像存在暴力倾向、患有传染性疾病等,经法院判决会中止其探望权。
(三)当中止事由消失后,缓刑人员应当恢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缓刑执行期间,通常可探望子女。缓刑人员在考验期要遵守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报告活动等,但不影响其探望子女,这是正常亲属交往,合乎公序良俗。
2.若存在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像有暴力倾向、传染病等,法院可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
3.中止事由消失后,应恢复其探望权。无特殊不利情形时,缓刑人员能正常探望子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缓刑执行期间通常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利,无特殊不利情形时可正常行使,若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,法院可判决中止,事由消失后恢复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精神,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虽需遵守如遵守法律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等规定,但法律并未限制其对子女的探望权。探望子女是亲属间正常交往,符合公序良俗和人伦常理。然而,若缓刑人员存在暴力倾向、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法院有权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待导致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其探望权应恢复。如果您或身边的人在缓刑期间遇到探望权相关的法律问题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合法权益。
2.但当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像有暴力倾向、传染性疾病等,法院会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
3.为保障子女权益和正常行使探望权,若缓刑人员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相关人员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。而当中止事由消失后,缓刑人员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。法院应严格审查,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缓刑执行期间,通常赋予缓刑人员对子女的探望权利。在缓刑考验期,虽需遵守如遵守法律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等要求,但并未限制其探望子女的权利。
(2)从公序良俗和人伦常理角度看,探望子女是亲属间正常交往,一般应被允许。
(3)然而,若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例如有暴力倾向、传染性疾病等,法院可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当不利事由消除后,探望权会恢复。
提醒:
缓刑人员行使探望权时应确保自身行为符合相关规定,不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。不同情况可能影响探望权的行使,建议有疑问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缓刑人员一般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利,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遵守相关规定,如遵守法律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按要求报告活动情况等,就可正常行使该权利。
(二)若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像存在暴力倾向、患有传染性疾病等,经法院判决会中止其探望权。
(三)当中止事由消失后,缓刑人员应当恢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缓刑执行期间,通常可探望子女。缓刑人员在考验期要遵守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报告活动等,但不影响其探望子女,这是正常亲属交往,合乎公序良俗。
2.若存在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像有暴力倾向、传染病等,法院可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
3.中止事由消失后,应恢复其探望权。无特殊不利情形时,缓刑人员能正常探望子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缓刑执行期间通常有对子女的探望权利,无特殊不利情形时可正常行使,若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,法院可判决中止,事由消失后恢复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精神,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虽需遵守如遵守法律法规、服从监督、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等规定,但法律并未限制其对子女的探望权。探望子女是亲属间正常交往,符合公序良俗和人伦常理。然而,若缓刑人员存在暴力倾向、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法院有权判决中止其探望权。待导致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其探望权应恢复。如果您或身边的人在缓刑期间遇到探望权相关的法律问题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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